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星汇幼儿园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星汇幼儿园2025年基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ZC2025-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2-2025-01380
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星汇幼儿园2025年基建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7.706068(万元)
6、最高限价:77.706068(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星汇幼儿园2025年基建改造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如未按规定提交其响应将被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如未按规定提交其响应将被拒绝。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于该公司,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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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