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宜川县-2025-00086
项目名称:宜川县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2,7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7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2,7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塑料制品 | 地布、有机肥、杀虫灯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2,7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十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20〕46号);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
2.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 19 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号;
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3号);
2.8.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 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
3.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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