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XY2025013
项目名称:旬阳市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总院检验中心标本外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总院检验中心标本外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旬阳市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总院检验中心标本外送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总院检验中心标本外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总院检验中心标本外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备案证书》;
(8)不接受供应商对检测项目再次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