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水工程及水电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高楼村珠江路(待建)与江浙大道交叉口东南部。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4307.16 平方米(81.46 亩),总建筑面积59583.15 平方米,包括病房楼、门诊楼、保健楼、车库(含人防工程)、设备用房及东、西大门等单位工程。地上建筑面积 45017.2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565.89 平方米。项目门诊楼为-1/4F 层,病房楼为-1/10F 层,保健楼为 6F 层,其他设备房、大门为单层建筑。病房楼地基采用 CFG 桩处理、其余单体建筑为天然地基。门诊楼、病房楼、地下车库为筏板基础+下柱墩基础,保健楼为筏板基础+上柱墩基础,设备房、大门为独立基础;主体均为框架结构。
2.招标范围
(1)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数量为:1)地下室卷材防水25000㎡,2)楼(地)面涂膜防水40000㎡,3)地下室顶板卷材防水9000㎡,4)楼内各房间防水45000㎡,5)外墙面涂膜防水21000㎡,6)屋面卷材防水9500㎡,招标控制价7540729元。
(2)水电工程
水电工程工程数量为:水电工程59600㎡(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招标控制价17820804.01 元。
3.工期要求
(1)防水工程
①建设工期: 12 个月
②保修期: 60 个月
(2)水电工程
①建设工期: 12 个月
②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江浙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防水工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水电工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标段工程招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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