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C-2025-39CG
项目名称: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7,53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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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综合楼外墙重做保温层,外墙喷涂真石漆,及教学楼厕所改造,教室门及灯等内容改造,以及校舍维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917,5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宝市财办采(2022)9号、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的规定;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10)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承诺);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在线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