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201-2025-016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打印设备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第三项评审程序”中“第3点详细评审: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全部响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条款不响应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5分,扣完即止。【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全部响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5分,每有一项条款不响应或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5分,扣完即止。【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