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1]FX[GK]2025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2、3楼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1 09:15:00,更正为:2025-07-21 09:4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11 09:15:00,更正为:2025-07-21 09:4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食堂2、3楼设备(项目编号:[350211]FX[GK]2025009)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中2-4条款内容“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保修服务,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地化服务保障并提供具体措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如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若成中标,但中标后未按承诺函履行承诺,则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将单方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修范围、②售后方案)进行评价:根据上述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项目满分3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的不得分。”
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三、商务要求/2.售后服务要求中“2.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保修服务,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地化服务保障并提供具体措施。”的要求。
3.因本项目采购需求涉及部分利旧设备,包括拆除、安装、调试等施工方面,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现有利旧设施设备情况及安装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时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在不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和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前提下进行,现场踏勘联系联系方式:吴老师0592-6248517。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现场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CA证书(建议在CA 证书上粘贴投标人单位名称,避免混乱误领)及演示光盘材料(密封提交,并标记投标人信息)送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C404) 并签到(“远程开标”或未提交演示光盘材料的除外)。开标室如有变动,则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开标室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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