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橡胶部硬脂酸锌粉末、聚烯烃一部硬脂酸锌颗粒年度代储框架(2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两个标包)
招标编号:DSZSH2506-WZZBGK002-XJFZX6-B11049200675951-5
本招标项目2025年橡胶部硬脂酸锌粉末、聚烯烃一部硬脂酸锌颗粒年度代储框架(2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两个标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橡胶部硬脂酸锌粉末、聚烯烃一部硬脂酸锌颗粒年度代储框架(2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两个标包)。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物资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需求时间和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开始时间自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12个月;
6、质量保证期:在符合标准包装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自验货合格之日起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少于10个月);
7、履约保证金:10;
1、联合体:如果联合体投标则本评审项不合格,否则合格。
2、投标企业供应链角色:制造商或能源一号网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需要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资料)。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一个制造商授权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业绩要求:投标人本次提供的硬脂酸颗粒,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聚烯烃装置至少拥有一项连续使用6个月以上的应用业绩(不含试用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方为有效业绩证明,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业绩合同扫描件
① 必须体现的要素: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本次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涉及装置名称和规模、标的物的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标的物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
【如果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无法体现前述全部内容,投标人针对缺失内容可以同时补充提供技术协议(有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用户单位盖章,格式不限)或者投标人与用户之间签署的其他证明文件(用户单位盖章)。除此之外,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②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在证明材料中对上述必须体现的要素进行重点标注(着色、划线等醒目提示)
2)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其他:投标人提供的硬脂酸锌颗粒性能满足招标方生产装置工艺的要求,具体的质量指标见技术规格书中关键技术参数要求*(1),需至少提供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执行标准(属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提供执行标准的编号;属于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企业标准的全文内容)等,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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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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