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YGJ[2025]-0604
项目名称:长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600,000.00元
采购内容:围绕省市“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组织开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项目旨在围绕长白县“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通过开展系统性调查研究和战略规划,编制形成目标清晰、路径科学、契合国家战略、彰显长白特色、操作性强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成果,推动长白县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生态经济提质、城乡融合增效、民生福祉跃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30 至下午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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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