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7-250063
采购人:中国水电十五局天门市管网整治攻坚项目部
因中国水电十五局天门市管网整治攻坚项目工程建设需要,项目部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7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材料要求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 单位 |
交货状况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 含量5% |
m³ |
水泥标号为42.5,集料单个颗粒最大粒径≤31.5mm |
1360 |
工地施工现场 |
天门市管网整治攻坚项目部 |
符合质量、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 含量4% |
m³ |
水泥标号为42.5,集料单个颗粒最大粒径≤31.5mm |
970 |
||||
合计 |
|
m³ |
|
2330 |
|
|
|
|
备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水泥稳定碎石供货规格、数量等,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次采购的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采购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到站单价包含了材料费、运杂费(包含不足整车的空载费或者采用小型运输设备费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利润、装车费、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及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以上价格均不予调整。
2、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次进场,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十五局天门市管网整治攻坚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均可作结合料,应选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较长(宜大于6小时)的水泥,水泥计量应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水泥标号采用42.5。
4.2、集料
4.2.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采用青质石质材料,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下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单个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下基层单个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
4.2.2、颗粒级配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方孔筛):
层位 |
40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上基层 |
|
100 |
88-99 |
57-77 |
29-49 |
17-35 |
8-22 |
0-7 |
下基层 |
100 |
93-98 |
74-89 |
49-69 |
29-52 |
18-38 |
8-22 |
0-7 |
4.2.3、集料中0.5mm以下的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4.3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4.4乙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乙方企业标准。
4.5乙方进场材料需出具报告:
4.5.1乙方进场水稳材料应出具《无机结合料配合比设计检测报告》、各项原材料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需包含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压碎值、坚固性、堆积密度、表观密度、有害物质(如云母、硫化物、硫酸盐等)含量等指标数据。注明砂石料的规格(如粗砂、中砂、细砂,或碎石粒径)、代表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测结果等,检测结果应符合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若检测不合格,该批次检测费用及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返工、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均由供应商负责。
4.5.2出具报告频次
(1)每次材料进场时,乙方均应出具《无机结合料配合比设计检测报告》。
(2)各项原材料检测报告的出具由报告中的代表数量决定,当进场材料数量达到报告中代表方量时,下一次材料进场必须重新出具各项原材料检测报告。
4.5.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水稳材料中各项原材样品,以满足甲方对进场水稳材料《无机结合料配合比设计检测报告》进行复核验证。
5、质量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12个月内。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所采购材料的生产或销售。
(2)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响应人必须为增值税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能力。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计量方法:以“m³”计量。过程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为准,并以现场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为依据,最终验收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计量。
9、其他要求:
9.1乙方应出具送货单,由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甲乙双方共同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水泥稳定碎石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名并盖章确认。
9.2乙方应保证其所供水泥稳定碎石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如因乙方水泥稳定碎石规格不正确或不满足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质量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3甲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乙方全部水泥稳定碎石质量合格。甲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仍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9.4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质量的标准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双方均同意以最高标准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质量确定标准。
三、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到站单价(元) |
到站合价(万元) |
1 |
水泥稳定 碎石 |
水泥含量5% |
m³ |
1360 |
3% |
|
|
2 |
水泥稳定 碎石 |
水泥含量4% |
m³ |
970 |
3% |
|
|
合计 |
|
m³ |
2330 |
|
|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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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到站单价包含了材料费、运杂费(包含不足整车的空载费或者采用小型运输设备费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利润、装车费、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及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以上价格均不予调整。 2、采购结算时开具合法的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一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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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四、报价有效期:60天。
五、履约担保:无担保。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先货后款的方式按月结算。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甲方出具或签字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在每月20日与甲方人员完成结算办理。
6.2 支付方式
甲方付款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电建融信和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当月结算办理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在次月底前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70%,待全部货物供应结束后6个月内付款至已结算货款的97%,剩余3%的作为货物的质保金在结算办理时予以扣除,质量保证期满后,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
6.3 逾期付款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供货项目资金紧张,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应充分理解并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倍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请各潜在响应人充分综合考虑各项问题,合理确定报价。)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powerchina.cn)。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07月09日下午17:00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07月10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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