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项目部(第四批)机械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DT07-FSD-ZL-2025-01增补3
致租赁商: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项目部,项目业主为郑州地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租赁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项目部,由城铁分公司管理组织,本批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共计五个站郑州人民医院站、大石桥站、郑大一附院站、医学院站、路皆站。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项目部(第四批)机械设备租赁招标(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油料、保养维修、现场配合、租赁服务以及操作人员(含配合人员,如果需要)工资等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招标租赁招标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2.5计划租赁期:2025年7月-2026年1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租赁周期)。
2.6租赁使用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3标段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7价格确定:汽车起重机本次采用台班租赁,按实际使用台班数结算。一个台班按8个小时计,不足4个小时的按半个台班计,具体以合同要求为主;垃圾车、高栏货车本次采用车次租,按实际使用车次结算。出租方应具备全天24小时提供租赁服务的能力,随时满足现场需求。
3.租赁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租赁招标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租赁招标机械出租能力、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供出租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3租赁能力及要求: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机械设备租赁能力,具有在类似施工项目提供本次招标机械的出租经验,并提供证明资料;
3.4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
3.5.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技术完整性;
3.5.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根据现场租赁需求,投标人必须是经营范围在框架协议内的租赁商或是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在郑州市二七区附近,并提供证明。满足随时通知不超过2个小时便可到达使用现场的能力。
3.7所提供使用的机械设备需为近五年的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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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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