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GSGL-C2025-0005 项目名称:李埝乡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10801.24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李埝乡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工程项目,分别为高埝村水泥路长度为1988米,面积5964平方米;石寨村水泥路长度为1427米,面积4411平方米;恰恰村水泥路长度为980米,面积294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5年0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江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