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SCJS-C2025-0012 项目名称:城西镇寺后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肆拾玖万玖仟壹佰肆拾伍元陆角伍分(¥ :1499145.6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主要处理城西镇寺后村生活污水,计划处理370户,采用分户、联户式处理工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