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CXD[GK]2025006
项目名称:芗城院区1号楼无线网络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芗城院区1号楼无线网络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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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0216-网络收发器 | 网络收发器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000,000.00 | 工业 |
1-2 | A02010202-交换设备 | 交换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60日内设备到货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所投的产品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