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431Z5038665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55,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155,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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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55,8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人员培训等系统上线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大数据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函的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