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5-G0082
(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300
项目名称:2025年流感,手足口,病毒性腹泻检测,多病原核酸检测,基因组捕获建库等试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2万元
最高限价:149.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5年流感,手足口,病毒性腹泻检测,多病原核酸检测,基因组捕获建库等试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免费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所投试剂(耗材)若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包含所投标产品的经营范围;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包含所投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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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