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50033JH621226024
项目名称:礼县中医医院睡眠与心身医学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266.850000(万元)
最高限价:266.85(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预算:159.5万元 最高限价:159.5万元):动态可视睡眠监测仪 5台;血液成分分离机 1台;脑功能状态测量训练仪 1个;经颅磁刺激仪 1台;失眠治疗仪 1台;生物节律光照调节系统 1台;单水平无创呼吸机 3台(具体内容和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预算:107.35万元 最高限价:107.35万元):多导睡眠监测仪 (又名:多导睡眠记录仪,进口已论证)2台 ;可移动式多导睡眠监测仪(又名:多导睡眠测量仪,进口已论证)1台;单水平呼吸机(进口已论证)2台; 双水平呼吸机(进口已论证) 2台;双水平无创呼吸机(进口已论证) 3台。(具体内容和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者提供其一即可)。(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任意一种税种(个税除外)的完税证明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申报表或相关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按年缴纳的请提供2024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9)非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设置专门采购包(第一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59.77%(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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