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1000250311190033-01218729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斜土路309号装修工程(电梯)项目
预算编号: 0125-000151115
预算金额(元): 1050000元(国库资金:10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斜土路309号装修工程(电梯)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主要内容:本项目为电梯更新项目,需施工内容包含拆除原有3部电梯(保留原电梯轿厢导轨、对重导轨)及4部新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2)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条件。
(3)质保期:自项目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不低于2年的质保及售后维保服务,提供核心部件不少于 10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4)项目属性:货物类。
(5)最高限价(元):1,050,0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电梯对应的类别;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电梯对应的类别。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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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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