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委托产品装车、SBS等物料运输、仓储、装卸、添加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5-03-FW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委托产品装车、SBS等物料运输、仓储、添加等服务框架项目,项目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位。
2.2招标范围:
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委托产品装车、SBS等物料运输、仓储、装卸、添加服务:承揽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24小时全天待命,保证在接到指令后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执行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下达的作业计划,并同时提供装车现场需要的附属设备。
物料运输车辆需平整,物料摆放整齐,避免颠簸导致破损,用绳索固定防止丢失;SBS吸湿性强,运输途中需要避免雨淋。
仓储应避光防潮、不同型号分区储存,堆垛之间留出1米以上通道,便于通风及搬运;仓库需远离火源、热源,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配备灭火器;禁止与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混存,避免物料性能受到影响。
装卸、添加过程操作人员需佩戴防尘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物料。
投标人中标后,在10天之内无偿将存放在2024-2025年度中标人库房内1641吨物料安全转移到2025-2026年度中标人库房。保证其能够全年全天候按照辽河石化公司QHSE标准正常使用。服从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装车指挥和生产、安全、设备、消防、环保等管理。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SBS等物料装卸运输服务:运输费用均价最高限价48元/吨(不含税),预估数量5000吨 ;装卸费用均价最高限价35元/吨(不含税),预估数量20000吨。
(2)SBS等物料仓储服务:预估仓储面积2500平以上,存储服务时间549天,单价最高限价0.5967元/平*天(不含税)。
(3)SBS等物料添加服务:按照生产I-C改性沥青测算,每生产一吨改性沥青,物料添加服务单价最高限价7元/吨(不含税),预估改性沥青生产数量13万吨。
(4)产品装卸车服务:预估装车数量23万吨,装车费单价最高限价8元/吨(不含税)。
以上工作量均以实际发生为准。估算金额:474.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招标范围中的第(1)、(2)项,估算金额:199.9万元(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99.9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招标范围中的第(3)、(4)项,估算金额:275万元(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75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具体签订时间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发生多次公告,本时间顺延,以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为起点。
2.4实施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2.5技术要求:
2.5.1委托产品装卸车服务: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常发非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充装高度、容积参照表》执行公路、铁路装卸车作业。
2.5.2油品装车标准:要求装至人孔下沿50mm左右,装满系数0.9-0.95,沥青装车超载率≦10%,所有油品的超载率为0。所有装车重量,均不得大于货车允许载重量。
2.5.3封车作业服务:装车完毕后,采用实施封锁认真封车,使其发挥在油品中的法律效应,封车实行“三统一”,即车号、锁号、封车人三统一。
2.5.4其他服务:投标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经辽河石化公司培训后持证上岗,投标方提供的劳务人员经辽河石化公司培训后未取得上岗证或者投标方提供的劳务人员不符合辽河石化管理制度要求,投标方需及时更换或退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物料添加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叉车特殊工种作业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2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可同时提供招标范围内品种及业务类别的服务能力,书面承诺在辽河石化公司厂区附近有驻地,24小时全天待命,保证在接到指令后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执行盘锦中油辽河沥青公司下达的作业计划,并同时提供装车现场需要的附属设备,保证其能够全年全天候的正常使用,运输装卸服务需满足盘锦中油辽河沥青公司日常生产工作需求。
服从盘锦中油辽河沥青公司装车指挥和生产、安全、设备、消防、环保等管理,承揽方仓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仓储库应在辽河石化公司方圆5公里之内。2、为确保仓储库房内货物安全及不被挪用,投标人不能从事与SBS相关的行业。3、区面积2500平米及以上,须具备通风、防雨、防火、防盗的基本功能,提供必要的防潮设施,具备雨天等不良天气装、卸车的条件。4、我公司每个月不定期对库房进行盘点2一3次(须附承诺函,中标方标后现场考察,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
3.3财务状况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公开竞价响应。
3.6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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