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051-WFZX-C2025-0008 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香江花城雨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2814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97.281445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经济开发区香江花城雨污水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 方式:苏彩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 五、开启时间:2025-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四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马工 联系电话:18905212910 地址: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创楼2-215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dd5ebca-5efe-4983-9f3c-5767fc3477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