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松华白马浅层气华气独资井生产废水拉运处理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Y25-XN213-FW0837-02
本招标项目 松华白马浅层气华气独资井生产废水拉运处理服务 已由 成都华油茂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成都华油茂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松华白马浅层气华气独资井生产废水拉运处理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成都华油茂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托管的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辖的邛崃、蒲江地区松华白马浅层气区块天然气井,气藏开采层位为侏罗系蓬莱镇组,开采期间伴随地层水产出。2024年以来,排水采气技术升级,气井的产气量及产水量均有所增加。为确保工区气井平稳生产,防止生产废水外溢确保环保受控,需对生产废水进行拉运和处置,因此开展本项工作。
2.3 招标范围:松华白马浅层气气井生产废水拉运和处置服务。项目年拉运处理量预计6000方,项目预估金额153万元(不含税)。由于生产废水受各种因素影响不确定,招标人不对生产废水拉运处理工作量做承诺,中标人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55元/m3 (þ 不含税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情况如下:
项目 |
投标限价 单位:元/m3(不含税) |
预计工作量单位:m3 |
总价 单位:元(不含税) |
气井废水拉运及处置 |
255 |
6000 |
1530000 |
2.5 服务地点:松华白马气田废水拉运起点分别在四川省成都邛崃市宝林镇(松浅16井,松浅20井,松浅21井,松浅22井,松浅12井,华遂1井),四川省成都邛崃市固驿镇(松浅25井,白浅7井),四川省成都蒲江县西来镇(松浅19井,松浅3井,松华1井,松浅17井等)。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 服务要求(质量标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24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完成本项目气田废水的拉运及处置服务。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为3名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1-2名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无投标人符合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如果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理由,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方可进入详细评审,对符合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应否决所有投标。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含危化运输资格),且具有工业废水处理合法运营手续或具有属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处理油气井气田水或返排液污水的相关批文。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含危化运输资格),其中废水处理机构需具有工业废水处理合法运营手续或具有属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处理油气井气田水或返排液污水的相关批文。
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批文复印件或扫描件,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排污许可证或污水回注批文等(排污许可证或登记许可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状态正常。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4.人员资格及要求:投标人须成立专业(联合)项目组执行本项目,投标人须配备的驾驶人员数量至少为运输车辆数量1.1倍(进位取整),驾驶人员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驶人员营运从业资格证应在5年以上,年龄在25岁及以上,55岁及以下。需配备工业废水处理专职技术人员至少1人,具有应用化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机具设备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
*6.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油气田废水拉运处理业绩(运输与处理机构各分别完成至少1个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文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若投标人为2022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则要求成立以来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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