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4(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012025010001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5-00965
3、项目名称:手术室医疗设备4(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和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第五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限价:18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1套椎间孔镜系统,包含对应配套设备及器械,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包),投标人须就标段(包)内所有内容整体性响应,中标后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后,器械质保期至少1年,设备质保期至少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6.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