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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含如东县、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31

项目名称:南通市(含如东县、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项目需求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售后服务,保险等。

一、工作背景

为全面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支撑“十五五”谋篇布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拟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工作,选取南通作为市、县级试点先行示范,为优化评估技术思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探索经验。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计划采用“1+2”组织模式,“1”为南通市级试点,“2”为如东县、启东市县级试点。

二、工作目标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5〕100 号),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相关要求,探索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实施评估的内容、路径、方法等,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评估范围

市级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县级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四、评估内容

1.发展形势研判

综合评估“十四五”经济社会、国土空间发展情况、变化趋势,分析规划实施成效,研判空间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基于“十五五”前期研究,把握新背景、新趋势、新要求,评估总体规划目标指标、主要规划内容的适应性,研判“十五五”时期规划实施的重点方向。

2.关键领域评估

围绕城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南通经济、社会、空间发展特征,重点梳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难点、堵点问题,以及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支持的配套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核心内容评估

对照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重点围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内容,评估规划实施成效与不足、规划内容的适应性。其中,涉及2024年度体检评估的指标应当至少包含《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必选指标内容,并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配合完成2024年度上报工作。

4.实施管理和政策机制评估

总结“多规合一”改革以来,南通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成效,结合改革要求提出完善对策和建议。围绕总体规划传导实施机制,提出完善规划体系、健全实施管理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议。

五、进度要求

工作时间安排包括关键领域问题研究、初步成果、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和完善提交五个阶段,预计总工期18个月。具体时间可省厅要求进行调整。

工作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关键领域问题研究

25年8月底

完成资料搜集、座谈、现场调研,完成关键领域问题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

初步成果阶段

25年9月底

明确评估总体思路,形成核心内容评估分析的主要结论,形成评估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

中间成果阶段

25年10月底

根据阶段性修改意见,进一步深化修改总体思路,形成评估报告中间成果。

第四阶段

最终成果阶段

25年12底

根据相关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评估试点成果。

第五阶段

完善提交阶段

26年12月底

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最终明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相关规程要求,基于2025年指标数据,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最终成果,基于评估结论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建议。

六、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根据省厅对于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形成关键领域评估报告、实施评估总报告等2项成果。

(1)关键领域评估报告:针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关键领域问题进行专项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建议。

(2)实施评估总报告:南通市、如东县、启东市各自形成完整评估报告。报告形式和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

其他成果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而定。

2.提交成果要求

(1)以上成果内容最终成果提交8套,中间交流所需成果套数视情况而定;

(2)所有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一套(包括多媒体汇报材料)。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为预付款;提交试点成果后支付合同款的30%;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剩余全部合同价款。

八、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或报价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 合同样本


合同文本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1 标的名称:南通市/如东县/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2 标的数量(规模):

1.3 履行时间(期限):

1.4 履行地点:

1.5履行方式: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工作目标

3.1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5〕100 号),市、县总规实施评估试点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相关要求,探索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实施评估的内容、路径、方法等,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具体要求包括:

(1)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和指标适应性。结合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情况,以及“十五五”发展需求,对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规划内容的适应性、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聚焦关键领域开展重点评估。围绕底图底数、“三区三线”、陆海统筹、城市“四线”等方面,开展规划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和政策机制评估。总结“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本市县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成效。深入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存在的问题,围绕总体规划传导实施机制,提出完善规划体系、健全实施管理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议。


四、评估范围

市级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县级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五、评估内容

5.1发展形势研判

综合评估“十四五”经济社会、国土空间发展情况、变化趋势,分析规划实施成效,研判空间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基于“十五五”前期研究,把握新背景、新趋势、新要求,评估总体规划目标指标、主要规划内容的适应性,研判“十五五”时期规划实施的重点方向。

5.2关键领域评估

围绕城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南通经济、社会、空间发展特征,重点梳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难点、堵点问题,以及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支持的配套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陆海统筹与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分析总体规划与海洋带规划的衔接情况,评估两规规划分区的协同度、海岸建筑退缩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等,提出规划优化的相关建议;陆海规划分区的叠合冲突;重点梳理当前围填海区域建设用海使用情况,结合沿海重大项目计划,针对性地提出各类用海的规划、管制、实施的思路。

(2)城镇开发边界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方式。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规模,核实用地现状、总体规划分区情况,提出底图底数调查整改溯源、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规划管控等方面的建议。

(3)总规实施传导的规则。结合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的典型案例,梳理当前总体规划在城市控制线、人口规模及设施、规划分区、强度分区等方面的传导问题,提出策略和建议。

(4)县级总规实施的关键问题。结合县级试点在总规实施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分析总规底图底数、“三区三线”、围填海开发利用、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5.3核心内容评估

对照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重点围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内容,评估规划实施成效与不足、规划内容的适应性。

(1)战略目标落实情况评估。评估南通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苏、南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等方面的举措和实施成效。

(2)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分析约束性指标和特色化指标变化趋势,评估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实施难度。其中,涉及2024年体检评估的指标应当至少包含《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必选指标内容,并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配合完成2024年度上报工作。

(3)“三区三线”实施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水源保护区调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林保任务落地上图、城镇开发边界外用途管制等工作和国土调查、用地报批等数据,评估“三区三项”执行情况,探讨布局优化思路和动态衔接机制。

(4)城市控制线实施评估。分析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范围传导落实情况,研究优化管控规则。

(5)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实施评估。分析总体规划公共服务配置标准与当前人口形势的匹配度,探索规划弹性传导机制。

(6)重大基础设施实施评估。评估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均衡性,重点关注相邻县(市、区)毗邻地区的设施衔接情况,探讨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弹性管控的路径。

(7)安全韧性实施评估。分析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城市安全与韧性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关注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确保底线不突破、设防达标准。

(8)重大项目清单实施评估。对接“十五五”重大项目计划,统筹分区规划项目需求,反馈调整重大项目清单。

(9)其他内容评估。视南通具体情况,开展底图底数、城乡融合、土地使用效率等方面的评估。

5.4实施管理和政策机制评估

总结“多规合一”改革以来,南通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等方面的成效,结合改革要求提出完善对策和建议。围绕总体规划传导实施机制,提出完善规划体系、健全实施管理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议。

六、进度要求

工作时间安排包括关键领域问题研究、初步成果、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和完善提交五个阶段,预计总工期18个月。具体时间可根据省厅要求进行调整。

工作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关键领域问题研究

25年8月底

完成资料搜集、座谈、现场调研,完成关键领域问题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

初步成果阶段

25年9月底

明确评估总体思路,形成核心内容评估分析的主要结论,形成评估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

中间成果阶段

25年10月底

根据阶段性修改意见,进一步深化修改总体思路,形成评估报告中间成果。

第四阶段

最终成果阶段

25年12底

根据相关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评估试点成果。

第五阶段

完善提交阶段

26年12月底

按照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最终明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相关规程要求,基于2025年指标数据,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最终成果,基于评估结论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建议。

七、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根据省厅对于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形成关键领域评估报告、实施评估总报告等2项成果。

(1)关键领域评估报告:针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关键领域问题进行专项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建议。

(2)实施评估总报告:南通市、如东县、启东市各自形成完整评估报告。报告形式和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

其他成果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而定。

2.提交成果要求

(1)以上成果内容最终成果提交8套,中间交流所需成果套数视情况而定;

(2)所有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一套(包括多媒体汇报材料)。

八、知识产权

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产权担保

9.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十、合同转包或分包

10.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

10.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

10.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为预付款;提交试点成果后支付合同款的30%;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剩余全部合同价款。

十二、税费

12.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

13.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 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 期相同。

1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采购文件有关条文执行。

16.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工作时间安排包括关键领域问题研究、初步成果、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和完善提交五个阶段,预计总工期18个月。具体时间可根据省厅要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确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6)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7)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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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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