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国盛竞磋(工程)-2025-003
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最高限价(元): 2192439.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
数量: 800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单位: 平方米
简要规格描述: 建筑面积为800m2,地上二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医疗、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等为一体的业务用房,并配套附属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 ,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企业登记证书。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违反此规定,将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