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冀中能通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冀中能通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河北冀中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中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黄骅市冀中能通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100MW,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15MW/30MWh储能系统,一期建成。
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拟送站址、周边电网情况,本项目拟接入系统方案为:自本项目光伏电站起新建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沧州德润站,以最终电网接入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黄骅市冀中能通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查,配合建设单位项目申报、现场微观选址及升压站选址、土地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批复获取等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项目地点:黄骅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编制完成。其中:(1)岩土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编制完成;(2)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编制完成。
2.5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深度、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并通内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揽的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同规模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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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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