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维保劳务服务协议
项目编号 | JZEG-GF-25-G1-F-0014225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7-05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7-05 14: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维保劳务服务协议 | 1 | 1 | 份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七、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技术运维劳务服务,合同到期后,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税率政策的增值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项目无质保金 维保期限:为期12个月的技术维护期。
3.技术条款:服务内容: 1、服务方受业主方委托,承接业主方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技术运维劳务工作。 2、服务方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大检修,保证其处理性能。 3、服务方在技术运维期间,需保证其设备运转正常,负责对常用易耗配件进行更换,不另行计费。 4、服务方例行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5、服务方负责提供现场运营所需的微生物补充剂、除磷剂、杀菌剂等,并负责定期投加。 6、服务方负责砂滤罐内滤料清洗及更换。 7、服务方负责管材维修及故障更换。 8、服务方负责电气设备维修及故障更换。 9、服务方负责仪表设备故障及更换。 10、服务方检修后及技术运维期间保证出水清澈,保证出水指标正常,业主方每季度检测一次出水指标,出水水质已检测报告为准。 11、服务方检修及维保期间玻璃钢砂滤罐罐体及本体附件、一体化设备本体损坏不在维保范围内。 12、此系统内日常产生的污泥及废物由业主方负责抽吸及处置。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方在合同期间内,应提供至少4次/月的现场技术维护、设备保养工作,通过水样检测试剂包进行水样数据分析。 2、服务方接到业主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业主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业主方系统故障,服务方应配合处理。如需要对主体设备进行更换,则服务方需向业主方提供型号和技术要求,或按照业主方需求服务方进行代采。 4、若服务方按照业主方要求进行代采,设备采购费用在服务费外另行结算。 5、服务方做好相应工作后应有相关记录回执,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6、若业主方需要提供合同以外的技术服务等由服务方另行报价。技术运维服务截止前一个月,如业主方需服务方继续提供运维服务,需要提前与服务方进行沟通,并重新报价和签订合同。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未纳入异常名录, 未纳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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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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