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巴丹吉林基地新能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21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结合大基地规划及批复情况,考虑在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建不低于1100万千瓦新能源,依托周边电厂(含近区)配套扩能改造升级煤电作为支撑性电源。新能源基地送电四川,直流输电方式初步考虑采用±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
结合前期研究情况,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初步规划配套新能源不低于1100万千瓦,其中风电430万千瓦,光伏670万千瓦。综合考虑甘肃巴丹吉林沙漠的气象条件、风光资源分布、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红线等因素,新能源考虑布局在酒泉市、张掖市。
项目配套建设不低于1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430万千瓦风电、670万千瓦光伏;4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140万千瓦/560万千瓦时、20万千瓦光热、330kV/750kV升压站、330kV/750kV汇集站线路、生态治理等。
配套电源以组团为单元,各组团打捆统一送出,接入换流站。新能源原则上按至少单回接入考虑,具体根据输送容量需求确定。汇集站主变容量和送出线路输送容量需要考虑新能源大发、接纳汇集区域新增装机、电力平衡等因素。
通过合理优化储能配置种类、规模和时长,提高直流通道受端电力支撑能力和送端新能源综合利用率,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电价竞争力。储能配置研究遵循可靠、经济、高效、清洁、创新的理念,应考虑以下原则:对于受端负荷峰谷差较大的系统,送端储能配置规模应适当增加,提高储能的“削峰填谷”能力;对于负荷高峰持续时间较长的受端系统,储能配置时长应尽量与负荷高峰持续时间匹配,以保障直流对受端的电力支撑能力;若受端电网灵活性较高,调节能力较强,可在送端适当减少储能配置规模,调整送电曲线与新能源出力特性匹配,由受端提供一定调节能力,以保障新能源合理利用率。
按照《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送端基地新能源电量占比应不低于50%。通过配置储能,保障送端基地新能源发电合理利用率(不低于90%)。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甘肃巴丹吉林基地新能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应提供预可行性研究总报告,包含电力系统情况、电力消纳分析、送电曲线研究、配套电源规模、电源组团及接入方案、场址选择及资源评估、新能源设计方案、电化学储能设计方案、330kV输变电设计方案、建设条件及建设方案、基地一体化集控方案、生态治理、科技创新、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等内容,并充分考虑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基地、“陇电入川”输电通道规划方案等开发关键要素,各组团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组团优化确定),必要的支撑性专题及编制金塔、高台区域风、光、储、热组团可研报告等。
投标人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国能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科技创新要求完成上述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提供初步组团实施方案。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立项等工作。投标人预可研文件应根据预可研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满足国能集团立项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工作。
2.1.5项目地点: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高台县项目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跨省输电通道规划咨询研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单体400MW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1个单体5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业绩1份(同一个项目的各设计阶段合同仅计列一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有的2台66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火电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包含补充可研)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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