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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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5-28 | ||||||||||||||||
2、项目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62,330.00元 | ||||||||||||||||
最高限价:3623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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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淅川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质保期:3年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液晶显示屏等 第2标段:查询一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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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2.投标人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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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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