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CG-TP2025-002
项目名称: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6,52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6,52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6,52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LED 显示屏 | 标准化建设设备(LED显示屏,会议音响、教学耳麦、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直播设备扫描仪、桌椅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6,523.00 | 506,52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 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