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RHZH-G2025-0056 项目名称: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校园安全服务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安全保卫及消控值班服务;(1)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周边教育生活秩序维护,承担相应的校园安全责任;学校内治安防范及巡逻、消防与交通安全、门岗及车辆的日常管理;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防范任务;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学校方安排的有关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的临时性工作,以及校门区域的保洁。(2)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控设施进行管理,依据规范开展消控室24小时双人值班,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其他临时工作: 学校临时性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协助学校资产清理、防火安全管理等。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需求;遵照国务院201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6年6月1日实施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和有关安全(保安)规章制度执行。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预计服务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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