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限行和东区新增路段非现场执法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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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5-28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限行和东区新增路段非现场执法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184,627.67元 | |||||||||||
最高限价:13184627.6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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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限行和东区新增路段非现场执法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5.2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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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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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