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718
项目名称:食堂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交货期内,粮油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天内送达,蔬菜、肉类必须在每天早上7:30之前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的商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运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可按:肉类(鲜畜、禽肉);谷物类;蛋、牛奶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干杂及调味品类进行填写声明。若一个类别中涉及多个制造商的需分别填写声明,若不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按类别填写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