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安徽亳州地区范围内项目的沥青及沥青砼进行2025年度区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三级法人单位,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一师三团,2008年随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整体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连续14次入选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连续2次入选中国铁建“专精特新”企业,被国家领导人称为“铺架劲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金10.01亿元。公司具有铁路、公路、市政、建筑、矿山、机电工程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环保工程5项专业承包资质,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产业结构,年施工能力在100亿元以上。
公司施工的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6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2项,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项,国家级工法5项,省部级工法27项,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191项,软件著作权15项,主持或参与编制各类标准规范39项。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评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铁路铺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铺架优势,集团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铁建铺架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
1.1.1工程概况:涡阳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设计为县城三条城市干道的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投资4.07亿元。合同工期为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业主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世纪大道位于涡阳县中心城区南部,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东西贯穿经济开发区(经开区B区)和城南新区。本次改造的世纪大道西起外环西路,东至九龙大道,全长约6.4km,红线为45m。开发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存在部分商业用地,城南新区以居住用地为主,存在部分商业、行政办公、学校用地。其中外环西路至星园大道段长650米为新建,实施宽度为37米;星园大道至九龙大道段长5796米为老路改造段,红线宽度45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桥梁、交通、绿化、照明工程等。
紫光大道是涡阳县城区横贯东西的骨干道路,定位为生活性主干路。道路西起星园路,东至集贤路,全长约4.92km,道路红线宽51m,沿线与天静宫路、西环路、向阳大道等道路相交。原老路板幅为三块板形式,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面包砖铺装,老路路面病害较多,整体情况较差,且天静宫路至集贤路段双向四车道已不满足日益增大的交通需求,为了改善道路的服务水平,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本次拟对老路进行改造提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桥梁、景观、照明工程等。
西子路位于涡阳县老城区,南北走向城市次干道,为改建道路项目,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m,设计全长1192.663m,沿线自北向南分别与淮中大道(待改建道路),站前路(现状)、规划支路(规划道路)、紫光大道、向福路(规划道路)、乐行路等6条道路相交。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桥梁、绿化、照明工程等。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采购内容:
1.2.1沥青及沥青砼,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安徽亳州地区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沥青及沥青砼
2.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商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沥青砼专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沥青及沥青砼使用地点最大高德地图运距不得超过100公里,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
2.1.3财务能力: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2024年的其中2年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一年)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投标物资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2至2024年供货业绩,业绩合同额至少为500万元。(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2.1.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1.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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