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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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30 | |||||||||||
2、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4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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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执法执勤车12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为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采购人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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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否则,拒绝其投标(提供以上要求的查询网站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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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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