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Z31606072
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合金材料应用新技术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海洋大学合金材料应用新技术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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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机械设备 | 自动冲床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1-2 | 其他机械设备 | 激光切割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0 | - |
1-3 | 其他机械设备 | 矫直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 | - |
1-4 | 其他机械设备 | 5轴单面磨床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6,000.00 | - |
1-5 | 其他机械设备 | 立式水砂带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36,000.00 | - |
1-6 | 其他机械设备 | 平面开刃口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00.00 | - |
1-7 | 其他机械设备 | 砂带开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 | - |
1-8 | 其他机械设备 | 手动抛光机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9 | 其他机械设备 | 激光焊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000.00 | - |
1-10 | 其他机械设备 | 氩弧焊机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1-11 | 其他机械设备 | 平台激光焊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2,500.00 | - |
1-12 | 其他机械设备 | 真空热处理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9,000.00 | - |
1-13 | 其他机械设备 | 保护气氛热处理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78,000.00 | - |
1-14 | 其他机械设备 | 冷处理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1-15 | 其他机械设备 | 回火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 | - |
1-16 | 其他机械设备 | 热处理校直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 | - |
1-17 | 其他机械设备 | 菜刀炉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1-18 | 其他机械设备 | 刀片清洗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 | - |
1-19 | 其他机械设备 | 输送线和机器手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29,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或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或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或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海洋大学合金材料应用新技术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海洋大学合金材料应用新技术验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或提供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