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10246-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7999
3、项目名称: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49.99(万元)
6、最高限价:449.9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学校需求,确保设计图纸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施工部分:施工过程严格遵循设计图纸与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交叉施工、原有设备保护、部分设备搬挪、家具设备安装的配合协调工作等情况。完成建设内容相关的技术图纸,控制工期、质量、造价,完成安全管理、现场及资料管理、档案移交、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等施工管理全过程所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主要改造内容列表》及《模拟工程量清单》。由于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施工单位需自行考虑成品保护、交叉跟平行施工、原有设备保护、部分设备搬挪、家具设备安装的配合协调工作和夜间加班措施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含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关于“卫校3#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相关信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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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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