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7年陇东基地新车场及配属车间场地租赁项目(FW-202506-00049)(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74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7年陇东基地新车场及配属车间场地租赁项目(FW-202506-00049)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根据目前生产实际情况,计划距甘肃省庆城县莲池镇镇政府10分钟车程范围内租赁符合日常工作、办公停车的整体房屋场地,作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陇东基地生产使用。基础设施、附属设备设施、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排水系统、排污系统、数字电视(带网络)、门锁、窗户及纱窗、照明灯具、消防器材等齐全、正常使用。
2.2招标范围: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7年陇东基地新车场及配属车间场地租赁项目,项目预算660.00万元(含税)。需一家服务商,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估工作量 |
控制价(含税,万元) |
1 |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7年陇东基地新车场及配属车间场地租赁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详见租赁要求 |
660 |
合计 |
660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距甘肃省庆城县莲池镇镇政府10分钟车程内。
2.5项目标准:交通便利,甘肃省庆城县县政府大型车辆限行区域外;方圆5公里范围内有中石油加油站;办公停车住宿为一体化场所、集中供暖;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有该场地的所有权证明或提供取得的相关使用权证明、无产权纠纷承诺。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投标人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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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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