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智云平台SaaS服务推广实施技术服务分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56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SaaS维智云平台系统功能的推广应用以及数字地图建设支持工作。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
2.3 服 务 地 点: 北京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的复印件;如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投2024年该公司电子税务系统里下载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例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相关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类似项目指信息系统推广实施服务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及签字页)、结算发票或有效验收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资料提供形式:上述①②③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第④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6-30 22:00:00至2025-07-07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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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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