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发电机组励磁系统、PS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试验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620157、SXZB-2504125111JNF125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发电机组励磁系统、PS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试验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620157、SXZB-2504125111JNF1251/01),已由党委会(2025)第2期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余吾热电公司#1、#2、机组进行#1、#2发电机组励磁系统、PS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试验,并把试验后的参数录入到中国电科院参数库。
2.2 采购范围:根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发安全〔2023〕22号要求对余吾热电公司#1、#2、机组进行#1、#2发电机组励磁系统、PSS系统、一次调频系统试验。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申请、试验内容、试验步骤、试验进度及现场安全措施等),并在试验结束3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网认可的试验报告,完成试验报告和实测参数入库,并协助电厂向山西省调报送参数入库说明材料。
2.4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机容量135MW及以上励磁系统或PSS系统或一次调频系统试验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机组容量内容,则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30 17:30至2025-07-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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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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