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大柳陈家沟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2-36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大柳陈家沟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详见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大柳煤矿公司、陈家沟煤矿、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详见招标范围
2.6 招标范围:共1个标段3项内容,要求各单位的分项内容分别报价,分别签订合同。
第1项大柳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2项陈家沟煤矿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第3项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采购内容:
第1项大柳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大柳煤矿有限公司。
规模:煤炭产量240万吨/年。
采购范围:投标人按照最新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等,组织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市、县四级管理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取得对应的技术审查(咨询、验收)意见,协助招标人报送上级水利行政管理部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备案,对取水许可证进行换证,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编制的所有报告材料等应按照审批机构的规范要求,符合最新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管理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规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内开工,180日内完成水平衡测试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编制,取水许可证到期前至少45日前上报延续申请及报告,取得新的取水许可证后服务终止。
其他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柳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到取得新证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2项陈家沟煤矿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陈家沟煤矿。
规模:煤炭产量150万吨/年。陈家沟煤矿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9月18日,根据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煤矿企业需办理取水许可相应手续;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陈家沟煤矿属于矿井水零排项目,矿井涌水量增加,如超出原许可水量属于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办理取水手续。因此陈家沟煤矿除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外,还需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现场核验报告,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因报告编制及所需资料收集专业性较强且耗时较长,故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提前准备取水许可证延续相关工作。
采购范围:投标人负责对陈家沟煤矿进行现场水平衡测试,现场调查、摸排矿井取用水现状,并对取用水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核定达产条件下矿井取用水量,对矿井节水潜力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和建议,编制《陈家沟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开展技术咨询并取得通过的技术咨询意见;编制《陈家沟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协助招标人向省水利厅申报取水许可变更,水资源论证报告必需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技术审查意见。陈家沟煤矿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投标人编制《陈家沟煤矿取水许可现场核验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现场核验并取得新的取水许可证。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内开工,180日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陈家沟煤矿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60日完成取水许可现场核验报告编制,取得新的取水许可证后服务终止。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陈家沟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陈家沟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陈家沟煤矿取水许可现场核验报告等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到取得新证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3项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煤矿有限公司。
规模:煤炭产量330万吨/年。
采购范围:投按照最新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等,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取得对应的技术审查(咨询、验收)意见,协助甲方报送上级水利行政管理部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备案,对取水许可证进行换证;编制的所有报告材料等应按照审批机构的规范要求,符合最新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规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工,180日内完成水平衡测试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编制,取水许可证到期前至少45日前上报延续申请及报告,取得新的取水许可证后服务终止。
其他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华亭煤矿水平衡分析测试报告、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材料编制及换证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前应依据招标文件及附件自行现场踏勘,核对服务内容及范围,将所有风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即视为已进行过现场踏勘和分析研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通过的煤矿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报告编制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及批复文件或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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