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公司2025-2026年安全防护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1824-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达公司2025-2026年安全防护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对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安全防护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估算金额为120万元(含13%增值税),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具体材料明细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7月31日。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范围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7月31日;如集团统一集采,此采购合同结束。
2.7产品质保期:产品质保期2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及相应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须随货品同时到达,我方将给予验收,如果不能满足,我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8技术要求:供应的材料执行但不限于GB 5725-2009《安全网》、等CB/T 3749-2015《阻燃安全网》等,能够满足国家、天津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与本专业相对应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制度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原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贸易商均可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代理商的授权书,贸易商须明确投标销售品牌。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2025年6月1日建筑材料含安全防护物资的销售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2.3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2.4 人员要求:本单位售后服务人员2名(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2.5信誉要求:
(1)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6其他要求:
(1)投标方必须保证产品供货及时、不能对我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应提供供货及时性承诺书。
(2)投标方有专门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需求单位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承诺产品实行三包,承诺接到售后维修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承诺在库存不足时,从生产基地或协作厂商调货的时效性,48小时内可补充,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两名具备专业售后能力的售后服务联系人员。此两名人员应确保在 24 小时全天候时段内,招标人能够通过电话、邮件等合理方式随时取得联系,提供售后联系人承诺书。
(5)投标人不具备同欣集团准入资格的可以参加投标,凭中标候选人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准入资格,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完成准入的办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排名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