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五采油厂顶驱修井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2098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我厂部分套损井距离民屋、厂房、耕地等较近,井场较小,常规修井设备无法摆放,需采用顶驱修井治理。因此,对10口小井场套损井的顶驱修井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工序价格执行大庆油田工程造价部《2025年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价格及生产保障结算价格》,单井最高限价20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在第五采油厂进行顶驱修井10口。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五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第五采油厂顶驱修井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小修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井下作业单队施工准入许可证(施工项目必须包含“顶驱小修”)。如涉及到企业更换资质证书的过渡期问题,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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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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