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单位承担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7工区施工,因施工需要采购型钢一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所需材料(报价表见附件)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所供货物或服务在其营业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时间不得少于1年。
1.2. 注册资本金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贰佰万元人民币;
1.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
1.4. 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必须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派人员于 2025 年 06月29日至2025年 07月1日,北京时间8时 00分至17时 30 分向询价人了解有关信息。
3.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国家标准GB/T 706-2016《热轧型钢》和GB/T 2101-2017《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满足甲方需求标准。
4.交货要求:包括安装机械费及人工费用 。
4.1. 交货时间:2025年07月10日前,具体以询价方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询价方工地,运输费用及保险由报价方负责。
5.报价要求、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按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5.2. 结算: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乙方凭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乙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乙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3. 货款的支付时间:乙方将送货单据送交甲方,经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甲方全部收回,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双方确认货款的60%,10个月内再支付剩余货款的35%,剩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无息支付。货款全部采用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5.4. 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贵单位请于2025年07月2日09时00分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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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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