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作业配套车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DC-WB-2025-ZBZX-FR-00215-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辽河分公司生产需要,为辽河分公司连续油管作业提供泵车、罐车、氮气车、钻磨液(包括但不限于原液、盐水)等配套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暂估计划150万元 (壹佰伍拾万元,不含税),税率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一名中标人。
2.招标范围:辽河分公司2025年连续油管作业配套车辆服务(二次)。
3.服务地点:辽河分公司所服务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DC-WB-2025-ZBZX-FR-00215-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屏),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井下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作业车辆应为投标人自有或具有车辆经营管理权限(需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委托管理合同或协议),要求1800型及以上泵车最少1辆,车辆要求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车辆行驶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4)人员要求:现场作业人员需取得HSE证,井控证,硫化氢培训证,设备操作人员需取得连续管作业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驾驶证件。(所有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若无有效证件承诺在开工前取得有效证件)
(5)主要技术要求: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资料,不需要提供资料的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当年新成立的,不需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需承诺财务状况良好。
(7)合规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1)。
(8)有效性: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
(10)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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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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