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cg202506-051
项目名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万元/年,700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按市场价的费率进行报价,报价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的1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提供食堂用餐(早、中、晚餐等)所需的各类食材、米面粮油、厨房用品、调味料等。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并且满足节假日及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所需食材供应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或“热食类食品制售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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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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