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营养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采购(YBQ25C0005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6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BQ25C00050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营养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营养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采购 | 9,000,000.00元 | 1 | 项 | 食堂所有的早、中、晚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所有主食品种价格(含特色)变动必须经甲方审批,保持主副食和菜肴价格的稳定性,经过总务科认可才能执行。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我院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中标人考核达不到要求、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服务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法律、经济纠纷得到解决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预算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26日 至 2025年7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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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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