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项目编号 | JZEG-YL-25-G1-F-0013728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6-29 09: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6-30 08: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01 | 峰峰总医院南、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 * | 1 | 项 | 1个月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次报价,报价以含税价为准
3.技术条款: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对甲方所委托的医疗废物予以无害化处置 2、按国家规定,甲方在交给乙方的医疗废物中不得混装其他非医疗废物。 3、乙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医疗垃圾的焚烧处理,并确定专人专车收集、运输,在收集、装车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的遗漏、外泄。乙方因个人防护不到位发生职业暴露由乙方承担。医疗垃圾运出甲方单位后,其环保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每次接受医疗垃圾后,应做好台帐等记录。 4、乙方不得超过 48 小时收取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收运过程中因车辆出现意外无法按时间到达医疗机构产废地点进行收运时,乙方应调派附近车辆进行及时收运。 5、服务期限:1个月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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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