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编号 | JZEG-GF-25-G1-F-0013439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6-26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6-26 14: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1 | 1 | 份 | 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完成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技术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费用为总承包,一次包死,包括报告编制费、评审费等与本报告相关的费用。 2、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后,甲方于次月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3、付款前受委托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3.技术条款: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1、报告编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告编制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告编制单位需符合相关资质。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本项目必须符合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 3、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交付甲方。及时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保证通过专家评审。 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报告逾期交付,每延迟一天扣除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延迟交付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 5、在签订合同之后,委托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受委托方应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与此项目服务相关资质。 2、未纳入异常名录。 3、未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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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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