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厂生产装置HAZOP分析、LOPA分析及SIL验证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厂生产装置HAZOP分析、LOPA分析及SIL验证已由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厂生产装置HAZOP分析、LOPA分析及SIL验证
2.1.2项目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半月内出具HAZOP分析报告、LOPA分析报告、SIL验证报告。
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2.2采购范围: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氯碱厂8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和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进行HAZOP分析、LOPA分析及SIL验证,出具HAZOP分析报告、LOPA分析报告、SIL验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对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须拟派HAZOP主席1名、HAZOP主席须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HAZOP分析主席培训证书);并提供拟派人员本企业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 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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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