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新建室外大屏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新建室外大屏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教学体验、信息传递和活动宣传等服务,带来更好的学习和生活体验,学校需在校内采购安装全彩室外LED电子屏等设备,以提高学校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
2.2采购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全彩室外LED电子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2交货地点: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
2.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制造商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4)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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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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